京ICP备2023000331号-32 投诉举报:315 541 185@qq.com
“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的经济健康发展,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,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,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。包括临时措施、承诺征收反补贴税。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的措施。”
1、两者的实质不同:
(1)反倾销的实质是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。
(2)反补贴的实质是进口国主管当局根据其国内相关产业的申请,为了保护受损的国内产业,恢复公平竞争,调查补贴进口,并通过征收反补贴税或价格承诺抵消进口产品享受的补贴。
2、两者的实施条件不同:
反倾销的实施条件:
(1)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。
(2)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,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。
(3)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
反补贴的实施条件:
禁止性补贴:即无条件禁止的补贴,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仅适用于出口活动,或者作为许多条件之一,为出口活动提供有条件的补贴,也可以说:在法律上或事实上,只有国内产品被用来替代进口,或者作为许多条件之一,提供有条件的补贴以使用国内产品替代进口。具体来说,禁止补贴是一种特殊补贴。
3、两者的性质不同:
(1)反倾销的性质: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,再增收附加税,使其不能廉价出售,此种附加税称为“反倾销税”。
(2)反补贴的性质:在正常情况下,反补贴措施是打击不公平竞争和出口的主要方式,因此成为保护国内同类产品的重要手段。